雇主提出鬆綁勞基法的工時限制來因應人力調度,勞動部研議以勞基法32條第4項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開放職務代理人可以延長工時,打破工時12個小時上限。
雇主提出鬆綁勞基法的工時限制來因應人力調度,勞動部研議以勞基法32條第4項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開放職務代理人可以延長工時,打破工時12個小時上限。
這個有個實務上的麻煩,一般企業很難在管理面真的清楚定義誰的工時是代理、誰的工時是正職,除非企業願意逐日落實代理登記,以我的經驗來說真的有落實代理人設定的地方其實不多。 這東西的行政成本應該要列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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