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以前是 15年可以假釋(最早白曉燕案那時是10年,後來1997年修成15),後來 2006年,因為抱怨假釋門檻過低,又修成了 25年可以假釋。
無期徒刑以前是 15年可以假釋(最早白曉燕案那時是10年,後來1997年修成15),後來 2006年,因為抱怨假釋門檻過低,又修成了 25年可以假釋。 這個新版的假釋門檻,要 2031 年開始才會有人可以假釋,連這批人的效期都還沒到,有人又覺得 25年太低,所以要再提高成不得假釋。 給無期徒刑一個 25年才有的希望,還要經過層層審查,到底算不算是個不合理的事情,可受公評。 但是拿修訂前舊制門檻,抱怨假釋年限過短,是不是 lag 了至少 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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