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議價法很紅,順便講一下我對媒體的複雜想法。
最近媒體議價法很紅,順便講一下我對媒體的複雜想法。 先講好的跟我願意付錢的:
- 媒體滿足了我一部分的好奇心
- 媒體給了我一些覺得認同且有價值的想法
- 媒體讓我發現並理解了一些過去我不知道的事情,而且我確實覺得我會想知道的事情。 講壞的,跟我可能某個程度上也經歷過的:
- 媒體以點閱率為目標,相信別人的假故事,以一種極惡意的方式進行攻擊。
- 媒體擴大了一些其實沒有公共價值的爭執,比方說二十幾位大學生去吃吃到飽的飯跟老闆發生爭執,真的值得讓全台追蹤一個禮拜嗎? 又或者,一個特殊疾病患者在跟攤位買賣時,彼此的爭執,真的值得變成你死我活的一個擂台賽嗎?
- 媒體基於自己的廣告利益,收錢做奇怪的評選跟置入(有標示的廣編稿不算),各種因人設事的事情,收錢做生意無可厚非,但是把自己的信任拿來賣是一回事。
- 利用欺瞞拐騙,惡意斷章取義的惡意報導。 ==== 我自己有大概二位數的媒體朋友,是我認為算是優秀而且有主見跟有一個記者的筆的。對這些人我感覺到敬佩,對其中一些人的處境,也深感不平。 但是媒體這門生意,走到今時今日,能受敬重的經營者,實在是又困難又難以認同。 我自己是願意付費買一個不被干擾的新聞跟適當的洞見,但是當前的服務總讓我覺得付錢了還是會買到被別人加碼置入的價值,我並不太認同。 對我來說,我是覺得如果媒體不見了,會有另一群人補上這個空缺,至少從我個人的立場,因為有足夠的「source」,所以我覺得對「我」不會有太多影響。 至於其他人,那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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