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 2025-08-07 08:51

立法院法制局那篇報告是針對「憲判要求的未來立法義務」,一堆人直接跳過這個前提要件,跳成立法院不用管憲判,這是不同的事情。

立法院法制局那篇報告是針對「憲判要求的未來立法義務」,一堆人直接跳過這個前提要件,跳成立法院不用管憲判,這是不同的事情。 (攤手) 討厭立法院是一回事,但是沒看人家講什麼是另一件事情。 法制局也不是什麼決定事情的單位,他們就是提據研究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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