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忍,也不能忍。
不想忍,也不能忍。 小孩離婚後給前妻帶了兩年多,然後就到我這帶了整整五年多了,五年!都五年了! 到底是怎樣叫沒處理好,敢問大德要不要示範。 前妻每個月也都會來帶他回去看望,不敢說關係有多好,但是過程中除了分開的時候有爭執,至少現在大家不至於到撕破臉,也都是在小孩的份上會略為互相幫忙。 中間該給的贍養費,該處理的事情,自認真的做的比一般人多了。 感情不一定談了就能到永久,結婚了也不見得就能走到盡頭,這是無奈的事情,但只要相處過我就尊重跟感謝,該有的責任,這種事情、躲不掉也不會躲。 我自己確實沒有能力在第一次婚姻就處理好婚姻的事情,沒辦法在第一任婚姻上走完,這我沒反對過也沒否認過,但是在第二段婚姻都已經到了七年的現在,我就想問到底是怎樣叫處理好。 這些人沒過過我的日子,沒體會過我的堅持,出一張嘴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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