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去活動聊天的時候,在聊為什麼有些社工自己都不知道一些看起來對弱勢者很有幫助的知識。
昨天晚上去活動聊天的時候,在聊為什麼有些社工自己都不知道一些看起來對弱勢者很有幫助的知識。 因為我聽到故事中有弱勢者的津貼被強制執行之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強制執行法第 122 條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但其實在座的多數人是不知道的。這條我會知道是因為我曾經有一年的救助科服務經驗,在 2022年選舉過程中我也曾引用這條順利的幫一位老人家拿回他的資產,不讓他因此無資源無尊嚴過活。 我提到: 每一種領域的助人者要熟悉的都是很特殊的樣態、不同的服務,就跟醫生有不同科別一樣。 除非你照顧到不同科、輪到不同病人,不然單就一個社工,要把所有福利資源都背起來(而且有些福利資源還會隨時間隨法規隨外部資源變化),是非常困難的事情。當年為了接各類民眾諮詢電話,我做了很多功課跟筆記。努力的協助民眾。 這也是區域社福中心存在的重要性。他們就是社福領域的家醫科,背負起連結之間的橋樑。 (我覺得我昨晚根本是社會局之友上身....) 雖然眾所皆知的是我有科技屬性、是個工程師,可是推動我走上這些路的,始終是我當年在救助科所看見的、所被洗禮的。 只是這些路徑非常的艱難,我不太去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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