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法官認為,江柏儒發表影射吳佩芸的文章前,未經合理查證,輕率而未探究發言真實性,全是沒有證據的臆測、推論,並造成吳佩芸名譽及社會評價受損。
不過,法官認為,江柏儒發表影射吳佩芸的文章前,未經合理查證,輕率而未探究發言真實性,全是沒有證據的臆測、推論,並造成吳佩芸名譽及社會評價受損。 法官進一步提到,政治性言論是我國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但不是所有提及政治人物的言論均屬政治性言論,更不能拿著評論政治的外皮,來陳述不實言論。法官審酌江的家庭生活狀況,且至今未與吳佩芸和解,判處拘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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