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人問我說,為什麼不以最低行政成本的角度處理就好。
剛剛有人問我說,為什麼不以最低行政成本的角度處理就好。 這問題從我角度,牽扯到福利跟擴大內需的差異。 今天如果是大撒幣,普遍式給付,應該比照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綁經濟部做擴大消費方案,滿足條件就能領。 今天如果是社會福利,走衛福部就有福利嚴格的審查程序要走,有排富要處理。(福利易放難收) 如果是普遍性的紓困,坦白說還是走擴大內需路線居多,但現在又不能明目張膽的喊擴大內需,疫情還急。 但這樣搞只會讓社福完全失去原本的殘補式功能,在這麼大的案量下反而會排擠到那些真的已經低於貧窮線的申請案跟審查空間。 我覺得實在是很慘...... 那還不如直接發消費券算了.......... 這件事情還沒完,根據急難救助的條件,下週公所每天都得面對民眾的威逼利誘,公所也不可能讓步,這些都是寫在社福法規裡面的東西。要為這件事情變更辦法那又是超級超級可怕的事情了。 然後換蘇貞昌火燒屁股,要改經濟部擴大內需,又會面對要怎麼排除概念上的重複領,多領少領的問題。 這局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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