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 2020-05-02 00:00

扯到死刑議題。

扯到死刑議題。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好像變成什麼野蠻的事情。 但應報本來就是社會的重要核心結構組成,這也是某種平衡的核心基準。 真的把社會中這種應報的結構拿掉,坦白說很多地方的平衡都會崩塌。 有個很常見的應報論反向應用,就是你們之中誰沒有罪的,都可以拿石頭丟他,換言之隱含著如果你報他,這樣的報也會回到你身上,是個非常典型的應報案例。 如果我們認同這種同理,那為什麼要否定應報論。 今天死刑真正的問題是,這樣的應報無法解決一些真的比較極端的問題,存在一些無法解決的風險,而不是應報理論本身真的運作的不好,而是報的邊界已經超過了能做權利救濟的邊界,而不是這個應報理論應該被否定。 我常認為我們這些倡議者在倡議時,固然不得已得走一些顯著案例,但案例過了以後,一邊週邊議題的修復還是該回頭進行。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真的是不好的嗎? 題外話,應報沒有說要由誰來報,所以才會有政府代為執行刑罰。 因為應報延伸的過度刑罰,甚至錯罰,這是方法論執行上的問題,不能算在應報論的頭上,頂多算是可能的副作用。 這些事情,仔細梳理一下,我認為人都有足夠的理性去判斷,為了這些極端案例來否定應報論的危險性。 另外,應報是有例外的,所以會導致社會不平衡,以這次的判決就是一個可能的例外,但這種不平衡實際上在調整的是應報的天平,何者為因,何者為報,也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在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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