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個有趣的題目。坦白說我覺得我有點太自大了,所以我得來告解一下。
想到一個有趣的題目。坦白說我覺得我有點太自大了,所以我得來告解一下。 最近因為是面試潮,偶爾還是會有人問到我,我的 JavaScript 技術有多強。 比方說拿我跟其他圈子內的夥伴比之類的。欸,坦白說我還真的是一時之間無法量化這件事情。當然,技術上並無客觀的我比誰強或弱的比較。我敢自我聲明的是,我對 JS 的瞭解程度可以勝過不少在台灣的前端工程師。 (類似 PR 值 95+ 的概念) 因為我畢竟已經在這個領域累積一些實用的經驗,而且有在組織跟歸納。 但的確,即使我有在努力進修,這個領域畢竟沒有小到我一個人,能完全都能夠精通熟練的程度。 只是我知道,碰到一個問題我能從技術背景解析整件事情,即使我沒辦法馬上回答,我也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把問題拆解成可被問答的形式,並找到能夠回答我的人。 我相信在台灣的前端圈,我至少應該排得到前百大強者。XD 不過我覺得我個人啦,我最大的價值其實是「全端」,而且是含 PM 管理能力的全端。我並不會設限我自己在前端這個角色上,甚至我認為現在的我在一間 startup 內是完全有能力做好一個技術長該做的事。 但這畢竟還是我的自我 claim ,有沒有人要來打臉我,說不,其實 TonyQ 只是個嘴砲鬼的...... XD btw 再次謝謝願意 endorse 我技能的朋友 https://www.linkedin.com/profile/view?id=123579692
Comments
No approved comments y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