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新的歸納。
好像有新的歸納。 人要去做利他行為,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這個事情的發生不可逆。另一個則是期待看到最終的利己結果。 但我覺得這是矛盾的,當我們利他時,同時也有人在利己。(所謂收割問題) 這系統是不穩定的。 目前我想到最好的解釋是,我們因為知道自己在利他時,也一定有其他人在同一個理念下做著必然會發生的事情。 而且我們清楚知道每個人有每個人能扮演的角色,所以能在不同角色去做自己該做的。 又不會去思考利他或利己的問題。 某個角度上,或許理念就是母體,而其中的個體實現的其實是母體意志。所以他才得以脫離個體跟個體間的競爭,進入群體戰。 擺脫單純的利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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